房地产是家庭资产配置的主要类别之一,也是家庭财富增值的主要载体和方式。
近十几年以来,尽管加拿大的房产价格在波动中一路不断上扬,但总体来说也还算是理性和稳健的!所以,有条件的家庭还是应尽快在这里购置房产。但房产的购买也要适度,特别是购买投资房,一定要选择合适的购买时机;
另一方面,加拿大的保险产品不仅比很多国家更规范、更可靠,而且性价比也更高;产品种类丰富,功能完善,不同的产品可以满足投保人的不同需求。
但可以跟房地产投资相提并论、并同时具有保障、投资和退休功能的保险产品就只能是分红式保险了。
让我们先来比较一下它们的异同:
一是两者都具有保障功能。所谓保障功能,就是当投资人或投保人遭遇风险时产品所能发挥的收入替代功能。房产和保险都具有这个功能,但不同的是:当遭遇风险时房产只能通过变卖套现出它的资产净值来体现它的保障功能,而变现是需要时间和时机的,若时机不好,刚好赶上房市低迷期,变现房产就可能会遭受重大损失。保险就不一样了:当风险发生、获赔条件得到满足时很快就能获得比所投入资金多很多倍的一次性赔偿金!另外,变现投资型房产所产生的增值需缴交资本增值税,而保险的赔偿金则是完全免税的;
二是房产投资跟分红保险一样都具有延税增值的功能,可享受复利增值的威力和好处;
三是房产投资和分红保险都具有退休功能。到了退休的年龄,你可以把投资房变卖套现来用作退休收入,或者将自住房以大换小产生的净资产差额来补贴退休,或将已还清房贷的自住房作抵押,向银行借款用作补充退休收入,借款本金和利息都不用还,将来“走”后以自住房的变现价值来归还,剩余的部分留给孩子;同样,您也可以把一份保额和现金值都已增长到足够大的分红保险抵押给银行,每年将所允许的额度从银行借款来用作补充退休收入,你并不需为这笔退休“收入”交税,也不影响你的老年福利。同样,借款本金和利息都可不用还,将来“走”后以最终的身故赔偿金来归还,剩余的部分免税留给孩子。
现在,该回到本文的主题了:到底是什么资产可以与房产投资进行风险对冲和优势互补?答案就是:分红式保险!
这可从如下两方面来说明:
一是分红保险可以对冲房产投资的“投资风险”。虽然房地产价格与很多因素有关,但利率一定是影响房地产市场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近十几来年的房产价格总体上之所以一路在上升,是与持续的低利率环境有很大关系的:利率低,房贷压力少,购房需求增加,刺激房价上升。但若情况相反,利率不断上升,投资者的贷款能力就会下降,可负担能力也减弱,势必就会对房产的增值形成压力,从而对房产市场形成一个负面影响!加息是迟早的事情。 当利率进入上升通道时,这对房产投资来说就是一个利差因素,但对另一种资产类别即分红保险来说却是一个利好因素,因为分红保险的投资组合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一个安全稳健型的平衡基金,它的投资组合中除了40%左右的股票和房地产之外,其余的较大比例是债卷类资产和大额放贷等与利息密切相关的类别,利息越高,分红保险的总体回报也就越高。集保险保障、财富增值、退休收入补充和财富免税传承功能于一体的分红保险不仅是一种重要的家庭资产配置,而且也是一种可以对冲房产投资风险的有效手段:当利息低迷、分红保险回报相对较低时,房产投资的回报就相对较高;相反,当利息高企、房产投资回报下降时,分红保险的回报就会相对较高,两者刚好可以互相补充,相得益彰,并且可以对冲投资风险!长期十几年的低利率环境使得近年来的分红保险的回报压力较大,分红派息率处于近60年的最低点,但将来随着利率的上升,分红保险的回报也会逐步回升。但我们不能等到升息时才去购买呀,而是应该提前布局,因为年龄也是影响分红保险个体回报率的重要因素;再从保障方面来说,保险的购买和配置也是刻不容缓、不宜拖延的!
二是分红保险不仅可保障房产投资人的家庭财务安全,而且还可保护房产投资,让其可被完整地传承给孩子!在房产(包括自住房和投资房)的拥有者非正常身故时,人寿保险(包括分红保险)的赔偿额可以让投资人的配偶或继承人继续有能力和条件拥有这些房产而不至于因供不了房贷而丢失;另一方面,对于投资型房产,当夫妻最后一个身故时,房产相当于当年被变卖了,会产生一个很大的税务负担(即房产增值税,俗称为税务“炸弹”),继承人可能一下子筹不到这笔款来交税,房产就有可能被拍卖而造成很大的损失!但如果房产投资人同时拥有一份分红保单在手就大不一样了,这可以使他的房产投资成果得以完整保护,因为分红保单的保额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增长,这刚好与投资型房产的不断增值相一致,这样,在投资人将来“百年”之后,他的分红保单里的赔偿额将全部毫无条件地免税赔给孩子,让孩子能够马上有一笔现金来缴交房产增值税,从而可让他的投资型房产完好无损地被继承!